您好,欢迎来到行之知识产权
问题搜索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18908314095

免费快速咨询

10分钟内快速回电

当前位置: 首页> 知识产权资讯> 科技服务 > 第四批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通知

第四批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通知

作者:重庆行之专利   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时间:2025-05-23   点击次数:1093

内容太多不想看?想快速了解可直接咨询 >>

 

  本文关键词:重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

  2025年5月20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制造强市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我市装备制造业优化升级,提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供给能力和市场认可度,提高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融入国家首台(套)示范应用体系,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的积极性,根据《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规范〔2022〕5号)的相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认定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重庆市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

  2.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能力和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研发试验基础条件良好。

  3.生产经营正常,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严重失信惩戒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或环保等事故。

  (二)申请认定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2025年版)》。

  2.企业经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产化制造自主品牌;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以及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3.通过我市同级或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认可机构(或本行业权威测试评价机构)的检测检验,产品检测报告需涵盖关键技术参数;无相应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的,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用户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4.国家有特殊或强制性要求的产品,需具有相关资质或认证。

  5.已有同系列型号产品通过首台(套)认定的,原则上不再予以认定。

  6.产品研制、开发完成时间距申请认定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按属地原则,将本申报材料(见附件)按顺序规范装订(纸质件、电子件一并报送)提交所在地区县(自治县)经信部门,每个产品报送主要研发人员不超过1名。

  (二)各区县(自治县)经信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会同财政部门,对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真实性以及申报单位在近三年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事故进行审核,在汇总表、申报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各区县(自治县)经信部门在2025年9月17日前,将本单位和同级财政局联合上报的文件、加盖本单位和同级财政局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1份、电子件发送至电子邮箱)报送市经济信息委装备工业处。

  (四)市经济信息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评审情况,研究确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经济信息委发布《第四批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名单》并授牌。

  三、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上报和审查工作。申报单位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其认定资格,两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二)各区(县)经信、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做好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落实好申报项目审核等工作责任,并附上联系人与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三)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研制企业可择优享受首台(套)相关补助政策,补偿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可择优参加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产品发布会。

  (五)择优推荐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进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和参加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

  附件:

  1、第四批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汇总表

  2、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请报告书

 

看完还是不懂?输入您的问题 >>

标签: 项目申报
在线咨询 电话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18908314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