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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报,重庆
2025年4月24日,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铜梁区2024年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的通知。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铜府办发〔2023〕3号)规定,我局决定启动2024年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报受理工作。
铜梁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拥有铜梁区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的自然人。申请商标、专利及相关资助的主体应为注册地在铜梁区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的专有权利人或第一权利人。
资助、奖励范围 | 资助、奖励标准 |
中国驰名商标奖励 |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驰名商标”认定保护的单位,每件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同一商标重复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不重复资助。同一商标,在同一年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的,按最高标准奖励一次,不重复享受。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励 | 对新获得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两户以上市场主体使用,且被授权人经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给予权利人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境外商标资助 | 获得马德里境外商标注册(至少含一个指定国家)的商标权利人,资助1万元/件,指定国家超过一个的,超过部分按0.2万元/个进行资助,同一商标最多资助2.8万元,同一商标权利人同一年度最多资助10万元;获得单一国境外商标注册的商标权利人,资助1万元/件,同一商标最多资助10万元,同一商标权利人同一年度最多资助20万元。申请境外商标注册资助3万元(不含)以上的,权利人需提交补充材料,经审核存在非正常境外商标注册行为的不予资助。 |
外国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 对通过PCT途径申请获得美、日、韩、欧洲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一次性资助2万元/件,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一次性资助1万元/件。每项专利最多资助在5个国家获得的授权。同一发明专利权利人在同一年度获得的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最多资助20万元。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不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 |
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资助 | 对新获得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立项的单位,在验收通过后,按照市级资助经费的1:0.5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 |
中国专利奖奖励 |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按照50万元/项、30万元/项、15万元/项、30万元/项、15万元/项、8万元/项的标准予以奖励。 |
专利导航项目资助 | 对新获得重庆市专利导航项目立项的单位,在验收通过后,每个项目给予3万元资助。 |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 | 对以商标、专利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知识产权权利人进行贴息,贴息利率为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商标、专利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过程中发生的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助。同一权利人同一年度质押融资贴息、担保费补助、保险费补助、评估费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同一权利人累计不超过30万元。银行向知识产权权利人发放一年期及以上专利、商标质押贷款,按照质押贷款额的5‰给予风险资助,同一银行同一年度资助不超过10万元。 |
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资助 | 对新获得重庆市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等风险防控项目立项的单位,在验收通过后,按照市级资助经费的1:0.5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 |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 | 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第三方贯标认证的单位,且拥有有效知识产权(商标、专利)5件及以上,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的,一次性资助1万元。 |
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 | 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同一年度获得两项及以上认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 | 在铜梁区批准或备案之日起运作满一年且代理铜梁区市场主体当年发明专利授权量10件(含10件)以上的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1万元。 |
有效发明专利引进资助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铜府办发〔2023〕3号)文件实施前已通过评审认定的有效发明专利引进,2022年至2026年每年给予0.2万元/件的有效发明专利引进资助。 |
资助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节假日除外)。在该期间未提交有效资助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申请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励的权利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三)申请中国驰名商标奖励的,需提交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文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四)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励的,需提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五)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加盖鲜章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六)区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获得境外商标注册的商标权利人商标资助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三)境外商标在国内注册的商标证书及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四)申请境外商标注册资助3万元(不含)以上的,权利人需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境外商标补助申请表(补充)》;
2.境外商标注册明细表;
3.权利人近三年纳税申报表;
4.权利人近三年缴纳社保情况;
5.权利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佐证材料;
6.权利人近三年《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7.权利人近三年在境外商标注册地开展经营活动的佐证材料;
8.权利人近三年境外商标使用销售情况的佐证材料;
9.境外商标取得产生费用(含官方规定费用和代理费用)的合同、发票、支付凭证;
10.使用境外商标(在国内已注册)的产品销售情况;
(五)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加盖鲜章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六)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七)区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外国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的单位和个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三)重庆市铜梁区外国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请明细表;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权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五)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加盖鲜章的收款银
行账户信息;
(六)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七)区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单位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一)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三)确定为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四)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加盖鲜章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五)区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获得中国专利奖的奖励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奖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四)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加盖鲜章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五)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六)区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资助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三)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四)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加盖鲜章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五)区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四)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加盖鲜章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五)区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资助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三)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等风险防控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四)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加盖鲜章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五)区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助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四)有效的知识产权(商标、专利)5件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五)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加盖鲜章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六)区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助奖励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三)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四)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加盖鲜章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五)区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三)代理铜梁区市场主体当年发明专利授权10件(含10件)以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四)服务机构加盖鲜章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五)区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有效发明专利引进资助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四)有效发明专利引进合同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地址变更通知书;
(五)发明专利新颖性、创新性等有关证明材料;
(六)最近一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的票据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七)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加盖鲜章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八)区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知识产权资助的商标权利人或专利权人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照申报材料清单依次装订,于申报资助截止日前将申报材料现场提交至铜梁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迎宾支路30号105办公室)。
务必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不得重复、虚假申报,对弄虚作假、恶意套取专利资助金的单位和个人,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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