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钟内快速回电
本文关键词: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重庆
2025年4月24日,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申报2024年度梁平区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为全面实施科技创新战略,认真落实好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有效提升产业能级,加快建设川渝东北边际地区现代化建设先行区,根据《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局发〔2021〕151号)》和《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23〕35号),现将2024年梁平区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科技研发、创新主体培育、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普及和其他等七个方面,支持项目原则上以科研项目形式实施,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围绕“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坚持“创新引领,重点突出”的原则,重点支持以下几个方向的建设:
(一)科技研发。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紧紧围绕制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瓶颈问题,重点支持产业龙头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提高行业竞争力。
(二)其他方面。聚焦科技创新核心工作,创新科技服务模式,构建优质高效的科技服务体系,围绕企业培育发展、研发活动管理、“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登记等,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和质效。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梁平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鼓励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联合申报,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须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
(二)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且无逾期未结题科技计划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研发项目独立建账,研发经费归集清晰。
(四)项目申报单位资金投入与财政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1:1。
(五)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六)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正常生产经营且近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信用重庆)失信惩戒对象。
(一)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经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2025年5月11日前将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区科技局510办公室,电子档传送至QQ邮箱:155296575@qq.com,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书与任务书内容需保持一致,并作为验收结题依据,请慎重填写。
(二)其他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科研诚信承诺书、产学研合作协议(联合申报)等相关材料。
附件:
看完还是不懂?输入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