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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合作的逐渐深化,越来越多的国际品牌为人们熟知,譬如“香奈儿”“巴黎世家”等等,这些品牌旗下的产品往往可以带来巨额的利润。显而易见的是,做到这样的品牌效应,首先需要的便是国际商标,而马德里商标作为国际商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相当程度的代表性,但是,其申请文件较为繁琐,在接下来的篇幅中,行之知识产权就为您介绍马德里商标注册的申请书要求。
中文申请书的填写要求:
(一)申请人信息
(1)申请人名称:要求和基础商标的注册人/申请人名称一致。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填写全称。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应填写姓名。另外,法人如有正式英文或法文名称的,应连同中文一起填写。(4)收文语言选择:此处在所选语言左侧方框内打上 “×” 标记。
(二)申请人资格
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 “ 马德里协定 ” 成员国,这一项中可供申请人选择的三种情况应依次选择,即申请人首先衡量自己是否符合第一种情况,若符合,应首选第一种,若不符合,再选第二种,第二种也不符合的,再选第三种。若三种都符合或符合两种,则应选在前的一种。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 “ 马德里议定书 ” 成员国,这三种情况中,申请人只要任选符合的一种即可。
如申请人直接办理的,这一栏无需填写。
这里指在我国的商标申请和注册,而不是国际注册商标的申请和注册。如申请人就同一商标的多个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应将各个基础申请号、申请日期和/或基础注册号、注册日期逐一填写。
若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应注明第一次申请的日期和申请号。
此处要求申请人粘贴商标图样,商标尺寸大小应按申请书的要求办理。
(5)商标音译:此处仅将商标的标准汉语拼音填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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