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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第三十类商标申请代理

时间:2018-02-27   点击次数:2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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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类

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

本类共有19个群组:

【注释】

本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来自植物内的食品,以及调味用佐料。

尤其包括:含咖啡,可可或巧力的饮料;人类食用谷物(如燕麦片或其他谷物)。

尤其不包括:某些植物食品(查阅按字母排列的分类表);非食用防腐盐(第一类);药茶和医用营养品(第五类);婴儿食品(第五类);未加工的谷物(第三十一类);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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