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钟内快速回电
本文关键词:重庆,技术创新中心,认定标准,认定流程
2023年5月8日,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下面我们来看看技术创新中心认定标准及认定流程。
1. 依托单位应当是在重庆市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等独立法人。鼓励科技领军企业或高成长企业牵头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是高校、科研机构的,共建单位中应当有产业行业科技领军企业。
2. 依托单位在该领域的科技创新优势突出,已与产业链上下游单位建立起紧密的产学研合作。
3. 多个单位联合建设的应当有联合建设协议书,明确各方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中的权利、义务。牵头单位应当承诺对技术创新中心予以稳定的建设投入。
4. 依托单位内部运行管理制度健全。
5. 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50人,中心运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应当是具有丰富科研和管理经验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6. 研发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总值1000万元以上。从事软件研究开发等特殊行业的研发场地面积和研发设备原值可适当低于以上标准。
7. 依托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依托单位是企业的,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与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8. 依托单位在相关领域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产生并应用,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上年度相关领域研发成果转化直接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9. 依托单位须有良好的科研信用,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1. 发布通知。市科技局公开发布认定申报通知或指南。
2. 推荐申报。区县或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认定条件择优提出推荐对象、推荐意见和支持措施。鼓励各区县结合全市“一区县一平台”部署培育创建技术创新中心。
3. 考察论证。市科技局根据技术创新中心认定条件,组织专家对发展方向、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进行考察论证。专家组由同行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构成,原则上不少于7人。
4. 审议认定。市科技局结合专家论证意见,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对技术创新中心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授牌。
其中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经市区会商后,由相关区县联合申报;涉及跨省市建设的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申请单位应当分别提请相关省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联合论证并认定。
看完还是不懂?输入您的问题 >>